9月1日起,货车、挂车出现质量问题,再也不能“躲猫猫”,将与乘用车一视同仁,实施召回管理。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宣布,自9月1日起,将N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和O类车辆(挂车和半挂车)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这也是对2004年10月1日我国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此外,国家质检总局在公告中特别强调,9月1日是召回开始时间,并不代表9月1日以后生产的载货车开始召回,企业对9月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依然负有缺陷召回责任。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今年1-6月份,全国货车产销分别为111.14万辆和110.31万辆,同比增长19.03%和16.53%。由此可见,每年将有超过200万辆的货车、挂车会进入国家质检总局的监管体系,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对此,记者采访江铃、庆铃、郑州等一些商用车企业,都对载货车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拍手叫好。江铃品牌总监黄灿辉分析,许多商用车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薄弱,规模化程度也比较低,一些地方性中小企业占领市场往往是打价格战,而价格降低多是以牺牲品质来实现的,国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界定,使得这类企业钻了空子。如今,将货车、挂车也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促使所有的商用车企业都要重视质量,不然就要面临召回。
另一方面,如何界定货车、挂车缺陷,如何执行召回,则成了企业、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国都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徐才华认为,相较于乘用车召回,商用车的召回执行起来会更具挑战性,载货车多数是客户订制,非标生产、量体裁衣、按需提供是载货车业内的潜规则,此外,有的客户为了省钱,拒绝安装一些国家要求强制安装的配置,一旦出了事故,在责任认定上就有困难。此外,载货车是生产资料,司机往往忽视保养,载货车的故障原因难以界定。售后服务环节上,除了江铃、庆铃、江淮、郑州日产等商用车企业的售后网络覆盖面较广以外,一些中小型商用车企业不重视售后服务,一旦出现产品缺陷,对于按照限期规定实施召回到其有限的网点维修也是难题。
针对上述问题,有专家认为,执行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看企业。从《规定》实施5年的经验看,消费者渐趋理性,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在所难免,企业实施召回,不存在扬不扬丑的问题,企业在进一步完善技术、提升诚信度上下功夫,远比遮掩、推脱来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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