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车险市场假赔案成风,保监会9月1日下发《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009年11月1日起,被保险人为单位的,超过千元以上的赔款,保险公司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到该被保险人的实名账户;被保险人为个人的,且赔款金额超过一定金额,也要非现金支付。
保监会表示,随着车险市场的发展,车险领域假赔案时有发生,严打车险假赔案,有利于有效防范和化解车险理赔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凡由修理单位等机构或个人代被保险人报案的,各公司应要求其提供被保险人真实联系方式,并向被保险人进行核实。同时,保监会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打击车险欺诈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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