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正文

进口汽车零部件统一按10%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9日 10:07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杨开然)昨天,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第10号令,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修改,决定从9月1日起,取消关于进口零部件管理的内容。 

    此前,进口零部件的关税降至10%,但某些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仍执行25%的整车关税。在修改产业政策后,进口零部件将统一执行10%的关税。 

    记者了解到,对进口零部件管理的条款停止执行,是受WTO对零部件争端终裁结果的影响。零部件诉讼由美国、欧盟和加拿大发起。去年底,WTO上诉机构作出终审裁决,裁定中国涉案措施违反了国民待遇,中国须在一定期限内修正违规措施。

(编辑:童童)

转发此文至微博 | 评论() | 打印此页
看完该新闻后,你的评价是:
支持
好文章
枪稿
雷人
无语
标题党
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新浪汽车|汽车生活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