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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三大焦点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7日 09:54  汽车商业评论

  资本的逐利本性引发的投机心理,对东道国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的不适应等,经济全球化所引发的外部不经济性等多种因素,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经营行为和责任实践,与母国和发达市场上规范要求还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甚至是“双重标准”。比如包括雀巢公司在内的许多奶粉生产商曾被指控其向第三世界国家倾销人造奶粉等等。

  就中国的责任表现而言,由于所处的发展阶段、政策法规的不完备性,部分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曾经一度引发若干丑闻和非议。部分外企行贿、避税等伦理问题常常见诸报端,比如西门子中国2008年的贿赂门事件、更早的朗讯事件、花旗任克英事件等等。但就更具普遍意义和重要性而言,产品质量与召回问题、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现象、利益相关者沟通欠缺等三个方面堪称跨国公司的责任焦点。

  质量缺陷 2005年分别曾有三起重大的产品质量事件引起舆论关注,分别是4月“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事件、肯德基的“苏丹红事件”、宝洁旗下SK-Ⅱ一款护肤品的虚假广告事件。

  在这些事件中,跨国公司所表现出来的傲慢令国人愤怒。比如雀巢公司既没有在第一时间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更未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而是通过新浪网发表了一份标题为“可以安全食用”的声明,对消费者形成误导。肯德基则先是宣称产品中不含苏丹红,当质检部门宣布其产品中发现苏丹红后,又将责任推给相关的供货商。

  另外,对于电子和汽车类产品而言,一旦出现产品质量缺陷,厂商应实施召回处理,并且应当对消费者的赔偿、维修要求做积极回应。

  但是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不完备,部分跨国公司常常以按照中国本地法律规定来处理,而对中国消费者实行双重标准。前几年曾发生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及三菱帕杰罗事件,都是这方面的典型恶例。

  环境污染 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意识到全球环境挑战和本地环境危机的紧迫性,仍有不少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对此表示漠然,或认为问题应由东道国自己来解决。在全球产业转移过程中,存在着污染的梯度转移,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大量污染的情况时有发生。

  而且,国内部分地区在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过程中对污染产业不加识别,加上跨国公司的主管人员、个别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观念或做法,往往会使该地在GDP增长之后,面临着环境的全面退化。事实上,一些在华跨国公司很快具有“中国特色”,执行低于母公司的环保标准,这使得这些公司本身拥有的环保制度可靠性降低。

  2006年6月的知名环保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公开的一份33家跨国公司污染名单引发了公众对跨国公司在华环境责任缺失的广泛关注。该中心的这份名单的数据来源则是全国各级环保局公布的2004-2006年的违规企业名单,违规公司涉及食品、电子、化工、机械制造等诸多行业。

  除上述“500强”在华企业外,一些中国公众熟知的品牌也“榜上有名”,比如日资上海花王有限公司,因“任意排放超标废水”被列入上海“2005年第二批该市环保系统查处违法企业名单”。除此之外,还有“世界十大卫生陶瓷公司之首”的美国标准公司的在华合资企业,及美国百胜餐饮集团下属的上海必胜客等。

  2007年11月以来,环保总局对2004~2007年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公司进行专项后督察,涉及到河北、吉林等19个省区市的130家跨国公司,包括食品、发酵、化工等行业,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集中在排放超标、建设项目违反环保规定、违反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制度等方面。

  经过督察后,多数已经进行了整改,但是仍然有被点名的3家企业因整改不力再次违反环境法规。

  沟通不到位 由于中国公民社会基础很薄弱,非政府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政府之外,尚没有足够充当第三方的监督和协调功能的社会机构,对大企业的运作保持关注和警惕。

  在很多跨国公司看来,沟通最直接、最有效的利益相关者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媒体,通过媒体来进行一些公关活动宣传,而不是提供基本的运营信息给更多的利益相关者,比如对消费者的信息隐瞒、企业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报告等等,特别是在责任报告发布方面还有待加强。

  虽然多数跨国公司从总体认可企业责任报告在沟通公众方面的价值,全球总部普遍制作和发布详细而完备的年度责任报告,并且相当一部分正在积极引入中国,翻译成中文版或者专门制作中国市场的报告。比如丰田汽车2008年首度发布了丰田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其中以全球报告框架为指导,专门收集和分析了在华企业的管理方针、运营绩效和相关数据,堪称是近年来汽车行业中文责任报告的典范之作。

  但是,相当一部分企业,不仅其中文网站与英文网站的信息容量差异很大,而且中文页面往往偏重于公关活动和业绩等信息;同时社会责任报告往往没有中文版本,甚至在中文网站上连英文报告的链接也难以找到;从而在某种程度上给中国公众全方位、及时地了解公司运作情况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此外,在西方国家经常实施的利益相关者对话活动,在中国更是难以开展。

  八大评估维度

  随着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的全球运营责任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审视,特别各种国际组织纷纷通过制定各种标准来约束和引导全球企业公民的实践。

  1976年,经合组织(OECD)制定了《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这是迄今为止惟一由政府签署并承诺执行的多边、综合性跨国公司行为规范。2000年该准则重新修订中又加入了保护人权、反对行贿和环境保护等内容。

  1977年,国际劳工组织(ILO)通过了《关于跨国公司和社会政策三方宣言》,该宣言倡导在劳工标准方面的四个基本准则: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废除强制劳动、工作场所中机会和待遇平等、取消童工。

  1977年,社会责任国际组织联合欧美企业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也就是SA8OOO(Social Account-ability 8OOO International Standard)。

  2001年,该组织制定了第一个修订版《SA8000:2001》,该标准通过对公司劳工保护等达标认证来推进公司劳工人权的保护。SA8000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一样,成为了可被第二方认证机构审核的国际标准,而且有可能成为首套关于企业道德规范的国际标准认证准则,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在制定全球社会责任标准ISO26000,所有这些标准的发布,都在不同程度上有效地促进跨国公司的负责任地经营。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原则性框架和指引,比如联合国的全球契约“十大原则”,CERES制定的全球责任报告指南(GRI标准)等等。

  如何正确认识和评价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表现,是近年来国内社会责任领域的热点议题。一些媒体和机构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南方周末的“世界500强在华贡献榜”、21世纪报系的“企业公民”评选、中国新闻社的“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评选活动”、人民网的“人民社会责任调查”以及道农研究院(隶属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的“中国绿色公司”项目等等。

  在综合了上述国内外主要评价标准之后,我们认为八大维度将是全面反映跨国公司在华总体发展和社会绩效的重要依据,也是客观衡量他们在中国市场的责任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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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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