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正在紧锣密鼓做着实施前的准备。”虽然省商务厅还没有拿到国家发放的正式红头文件,但由于该文件前期已在我省征求过意见,所以,对省商务厅内贸处处长章悦来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已非常熟悉。
据此推算,我省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约在8月份,而车主可以拿到以旧换新的政策补贴,估计最快约在8月底了。
“政策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没有限制,但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省商务厅内贸处有关负责人说,另外,他还提醒要注意以下几点——
看准补贴的对象,以旧换新的补贴对象为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四类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者。
看准补贴的时间,即符合规定对象的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县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
尽管国家《细则》对许多方面已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并没有对汽车以旧换新的方式做出具体规定,因此,我省有可能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以明确交旧购新、企业招标、补贴申报、审核兑付等程序。
本报记者 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