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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尾号限行今起开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9日 08:28   江南都市报 字号:

  违规驾驶人员将罚款200元扣2分 限号新政实施第一周1.6万辆小车违规

  江南都市报 2009-06-29 01:53   本报讯记者邓旭敏报道:省城“一路一桥”封闭施工后,交警对城区实行了车辆尾号限行管理。考虑到市民不习惯新规定,交警部门于规定实施的首周只实行警告处罚。今日起,试行阶段已经结束,对于不遵守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开罚。

  从6月22日至26日,南昌市所有机动车都按尾号限行了一天。在试行的第一个星期,有1.6万余辆小车因违反尾号限行被电子摄像头“抓获”。出于人性化管理,交警只开具了警告处罚单,对驾驶人员口头教育。但是,从今日开始,对于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开具罚单。届时,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员,将受到罚款200元、扣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市民,今日起至12月31日24时,每周一至周五每日6时至24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南昌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含机动车临时号牌和赣M号牌)在限行区域内按车牌尾号实行轮流限行的管理措施。另外,对驾驶本市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悬挂有临时通行标志车辆违反规定行驶或闯禁行路,一律记2分,并依法处理。

(编辑:猎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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