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晨报讯(记者 沈欣)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法国雷诺股份有限公司的4款车型下了禁止进口令,这已是雷诺汽车第二次出现因质量问题被质检总局勒令禁止进口。
质检总局公告显示,“自6月4日起,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责令进口商停止雷诺品牌存在隐患车型的进口,具体车型为:拉古那二代、风景二代、梅甘娜二代、梅甘娜敞篷等。”
导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痛下禁止令的理由相当充分,因为“近期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进口检验时,陆续发现雷诺汽车生产的乘用车批量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技术法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查,雷诺汽车的乘用车产品一年来在我国已多次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目前,雷诺汽车尚未在中国量产,以进口车方式进入中国市场。
雷诺已经快成为禁止进口的代名词了,现在在网络上搜索“禁止进口令”几个字,第一个出现的就是雷诺。就在一年多之前,国家质检总局就曾经因“雷诺梅甘娜汽车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要谨防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发出过风险警示,原因也是雷诺汽车公司故意隐瞒和拖延问题车在中国市场的召回及免费的相应配备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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