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李辰)宝马车被大树砸中,修车花费近20万。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了这笔损失,但认为作为树木管理人的北京某航天工程研究院对此负有责任,于近日起诉该研究院,要求支付其先行赔付给车主的近20万元。
保险公司诉称,2006年12月,米先生为其宝马车投保机动车保险,车损险保险金额为36万元。2007年5月,该宝马车停放在北京某航天工程研究院内期间,被风刮倒的大树砸中车顶,导致车体严重变形,修理共花费194925元。
为此,公司按约定向米先生赔偿了194925元。但保险公司认为,事故中研究院没有对属于其管理、所有的树木尽到管理义务,未尽提示义务,才导致树木被风刮倒后砸中车辆,研究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赔付米先生后,一纸诉状将研究院告上法院,要求研究院向其支付194925元。目前,本案正在丰台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