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7日,律师董正伟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出《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的公交一卡通IC卡押金展开反垄断执法调查,惩戒违法行为、责令停止收取押金,并依法清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董正伟认为,公交一卡通本身就是预付费乘车,乘客没有上车就已经支付了交通费,如果再收取押金,对乘客就太不公平了。“比如北京公交一卡通IC卡发行1500万张,每张收取押金20元,那就是3个亿。假如每张每月预存资金40元,就是6个亿的沉淀资金。这6个亿的沉淀资金带来的收益足以支付一卡通发卡环节造成的损失。收取押金就成了公交企业的额外暴利。”
今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做出书面回复,称“已将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收取押金涉嫌价格垄断的举报件转给了北京市发改委”。
昨天,董正伟律师收到了北京市发改委的书面回复。北京市发改委在回复中表示:“您给国家发改委的《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已转至我委。现就您信中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近年来结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在进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您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相关案件
一卡通被判退还押金
2006年3月,董正伟购买了一张公交一卡通,交了20元押金,后在退卡时因为卡片无法读取信息而被拒绝退还押金。
2007年4月,董正伟向西城区法院起诉北京公交一卡通公司,要求退还20元押金和损失20元。后经双方协商,一卡通公司除了退还董正伟20元押金外,还支付了20元交通补偿费。
■律师说法
“保护伞”有望被清理
“这说明市发改委已经意识到了公交一卡通收取押金涉嫌价格垄断的问题。”董正伟称,虽然北京市发改委还没有针对一卡通押金价格垄断问题做出直接回应,但是只要清理了相关文件,一卡通押金就将面临停收。
董正伟称,北京公交一卡通押金收取的主要依据,就是北京市发改委发出的一些文件,如《关于北京公交一卡通收费问题的批复》和《关于组织实施公交地铁采用IC卡月票替代纸制月票工作的函》。一旦这些文件被清理,一卡通押金收费问题将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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