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罗女士打黑车时,先被黑车司机徐某及同伙逼迫交出400元天价打车费,随后又被徐某带到一宾馆内强奸。近日,丰台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8年;其同伙则获刑6年。
徐某今年28岁,平日里经常和成某一起在丰台区六里桥长途汽车站附近开黑车。
去年3月1日凌晨5时许,准备去丽泽桥长途汽车站的罗女士上了徐某的车,并约定车费10元。途中,徐某、成某突然变卦,开口向罗女士索要375元高额车费。
罗女士拒绝后,他们将车开到京石高速辅路一偏僻处。几次试图跳车未果后,罗女士被迫同意支付400元打车费用。然而,徐某并未放过罗女士,他单独将罗女士拉至丰台一宾馆内,将罗女士强奸。
获得自由后,罗女士立即报案,徐某、成某两人先后被抓获。警方查明,2007年11月,成某还以同样的方式抢劫过其他客人。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