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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最低征收额减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1日 08:05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石文夫)北京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征收所昨天透露,自20日开始,随着车辆购置税的减半,各款车型购置税最低征收额也会自动减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20日起到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将从原来的10%暂按5%的优惠税率减半征收,购车人享受优惠应以购买并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为准。东风雪铁龙首汽店销售经理孙硕表示,之前所有车型的购置税算法都是按该车型的开票价除以1.17,然后乘以10%。新规定实施后,所有车型的购置税算法变为开票价除以1.17,然后乘以5%。但由于目前经销商多推出现金优惠政策,因此开票价往往远低于厂家指导价,而每款车的车辆购置税都存在一个最低征收额,以前当开票价除以1.17并乘以10%之后低于最低征收额时,便以最低征收额为标准征收车辆购置税。

  购置税减半之后,每款车型减半之后的购置税一般都低于原来的最低征收额。就今后如何征收购置税,记者于昨天致电位于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内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征收所。该征收所工作人员表示,随着车辆购置税的减半,各款车型购置税最低征收额也会自动减半。

   

(编辑: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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