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9年1月1日开始,除了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外,黄标车将禁止驶入五环路。北京市相关部门昨天宣布黄标车如果明年年底前淘汰,将获得政府的资金鼓励,最高可获得2.5万元。
目前北京黄标车还有35.38万辆,其中大货车和小客车大约各占一半。
今年9月27日,在市政府颁布的《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提出,2009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行驶,2009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含)内行驶;2009年10月1日前保障城市运行的黄标车要全部予以淘汰更新。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表示,北京淘汰黄标车的鼓励政策已经出台,该政策有效期至明年年底。在这期间转出和报废的,并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张贴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均可享受此项鼓励政策,执行范围不包括中央单位和市区党政机关及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
目前北京市党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已经全部封存,中央机关的黄标车已经全部淘汰。
为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各区县的行政办事大厅将设立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办公服务。
- 名词解释
黄标车具体是指连国Ⅰ排放水平都达不到的汽油车,国Ⅲ水平以下的重型柴油车。北京从1999年开始对在用车实行标志管理,对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发黄色环保标志。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