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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行车辆可免26天交强险费 违规上路者除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 07:2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雪瑾)昨天,北京市保监局出台交通限行措施停驶机动车保费部分减免方案。限行的机动车明年办理交强险续保手续时,将按实际停驶天数减免部分交强险保费。

  方案规定,凡适用交通管理措施停驶限行的机动车,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市办理交强险续保手续时,保险公司将根据该车辆在交通限行期间实际停驶天数,减免部分交强险保费。按照时间计算,在限行的半年时间内,每辆车最多会遇到26天限行,也就是说该机动车最多可减免26天保费。同时,违反限行规定、擅自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不享受交强险保费减免。

  今年9月27日,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北京地区自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试行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限行措施。

  北京市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台交强险减免方案,是为了进一步发挥交强险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将保费减免与是否违反限行措施相联系,也是为了促使广大车主自觉遵守限行规定,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

  此外,截至11月末,因奥运期间车辆限行累计减免的交强险保单已达到19万件。

(编辑: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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