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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曝光醉驾者被指侵权 被处罚者称要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 09:28  新京报

  本报讯 据《青岛早报》报道 11月19日和22日,青岛交警部门通过媒体,曝光了600余名醉酒驾驶司机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醉驾的时间、地点、司机姓名和车牌号,酒精含量检测结果等内容。

  部分市民认为,交警做法不妥,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有被处罚者称,要起诉交警部门。

  被曝光者称生活被打乱

  “我是醉酒驾驶,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愿意接受处罚,为什么要把我的车牌号和名字登出来?很多网站都转载了消息和名单,这就相当于向全世界公布了,闹得我现在根本不敢和亲戚朋友联系,太丢人了。”1名王姓被曝光者告诉记者,晚上回家,妻子对他大发雷霆,嫌他丢人现眼,亲戚纷纷打来电话,有的责怪,有的提醒。

  该人士认为,交警的做法影响了他的生活,而且侵犯了他的隐私权,他正在联系律师,准备起诉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称将继续曝光

  青岛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名曝光是为了形成警示作用,有力震慑了酒后驾车行为。曝光的都是违法行为的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今后交警将不定期曝光,而且可能扩大曝光范围,除了醉驾外,还包括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行为。

  从4月28日至11月16日,该市交警部门已查获了1300多名“醉酒司机”。

  曝光引发市民律师争论

  1名政府工作人员认为,交警部门曝光的做法并无不妥,且值得提倡。

  “很多都是酒后驾驶惹的祸。”家住银川东路的赵姓女士表示,她支持曝光。

  “交警只有处罚权力,可没有让他丢人的权力吧?”家住黑龙江路的于女士认为曝光不属于正常的处罚,交警有“越权”的嫌疑。

  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盛少华律师认为,一旦违法,他的姓名权也将受到限制,警方曝光属于正当执法。山东海盾律师事务所陈鸿峻律师认为,姓名等属于个人隐私,交警行为涉嫌侵犯隐私权。但国家并没有明文禁止,因此存在一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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