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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当货车用 车厢塞下12扇大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 07:33  钱江晚报

  本报讯 记者 何昉堃 近日,丽水高速交警逮到了一辆“牛”车,驾驶员在轿车中硬塞了12扇大木门。

  事情发生在凌晨时分,丽水交警正在龙丽高速公路松阳段北界收费站执勤。这时,一辆江西牌照的“奇瑞瑞虎”缓缓开过收费站。执勤交警突然发现,车子的后车门没有关好,还是开着的。“这司机还真粗心,上高速前也不检查一下。”交警连忙拦下车子,想提醒驾驶员关好门。

  可就在交警上前提醒司机关门的时候,交警却发现了情况。原来车后门不是司机忘了关,而是根本关不上,因为车厢里被几扇木制门塞得严严实实,一共装了12扇之多。因为木门又大又长,司机为了装下这些木门,还特意把车上除驾驶位之外的所有座位拆了个精光,而一名随乘的男子只能蜷缩在副驾驶座的位置,身后的木门几乎把他顶得贴在了车窗挡风玻璃上。

  遇上这辆装货的轿车,高速交警当然不会放行。急着赶路的司机解释说,因为天太晚,一时找不到货车,才用轿车代替的。之后,在交警的协调下,12扇木门被一辆货车代运走,司机受到了严厉的教育。

  丽水高速交警表示,这辆装货的轿车,实际上就是一种“客货混装”的状态,而这种情况,在我国的交法中是明令禁止的,是违法的行为。高速交警解释说,轿车载货,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49条,依据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将罚款20至200元,不扣分;而私自拆除座位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内容,违反交通安全法第16条有关规定,将罚款20至200元。丽水高速交警提醒,轿车装货物,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在高速公路上,更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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