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广东保监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保险市场秩序,广东自2008年12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车险“见费出单”、保费批退全额转账制度,同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车险保单提示电话查询及车险赔案信息网上查询制度。
据介绍,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实行后,广东辖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有关业务人员将不再接受保险消费者现金和分期缴交保费。保险消费者可以通过刷卡或自行到银行转账交付保费,保费资金全额到账后,保险公司才能出具保单。
广东保监局表示,四项新制度已实行,将有助于使保费资金及时、全额流入保险公司账户,有效防止保费资金被截流、挪用和盗用,解决保险公司虚挂应收保费问题,并有效打击非法开展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和个人。(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