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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杰)广顺南大街19号嘉润花园业主陈女士诉称,开发商将占用公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出租,她提出索要收益分成(本报9月20日报道)。昨天下午,朝阳法院驳回了陈女士的全部诉求。
法院查明,小区开发商北京金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前已取得小区车库的所有权证,作为车库的所有权人,该公司享有对车位进行出租、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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