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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暂停办理跨市、跨省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6日 10:55  新浪汽车

  新浪汽车讯(通讯员 卢学民) 9月12日,笔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确保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监管,从9月28日至10月6日,我省暂停审批办理跨市州及跨省际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核报和信息通报工作。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从即日起,严格控制在“国庆”期间的运输吨位和车次,特别是要严格控制涉及重点旅游景区公路及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车辆的审批,除特别部门在此期间所必需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外,一律不得办理和审批“国庆”期间的运输车次。同时,“国庆”期间仍须按危险化学品“信息通报”要求,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管控,9月27日省交警总队将向危险化学品运输途经的交警支队发出最后一批次运输“信息通报”,相关交警支队在9月28日上午10时前“通报”至危险化学品运输所属的交警大队,并立即督促各相关始发地、途经地、目的地交警大队做好勤务管控安排。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加强对日常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管理,严格按要求做到及时接收和发送危险化学品运输信息通报;在核报跨市、州及跨省运输中,一定要认真查看和比对,进一步确认线路的可行性,核报支队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意见办理,跨市、州运输必须在启运前2日以上通报交警总队,跨省运输必须在启运前3日以上通报交警总队,遇周末等法定节假日顺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办理核报跨省运输时,核报时间至所拟定运输时间,跨单省运输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跨多省运输不得少于12个工作日,各县交警大队向市州交警支队核报时除严格审查相关资料、检验车辆外,还要着重查验驾驶员、押运员联络方式是否准确,以保证实时监控,对不能准确提供手机号码的一律不得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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