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杜绝搭售现象?
观点内容:经销商可以拒绝厂家畅销车搭售滞销车的行为
观点热度:50%
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二章第十七条 第五款 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观点定性:理想化
经常从经销商那里听到类似的抱怨——购进三辆较为畅销的车型,必须搭着进一辆不好卖的车。对与4S店来说,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只销售一个品牌,因此没有选择权,若不接受条件,则意味着无车可卖,这种状况属于《反垄断法》规范的范围。
不过这种情形与前面的跨区销售一样,受到了行业潜规则的影响,因此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彻底杜绝。有些时候,经销商为了能够从厂家进得更多畅销车,也会默许厂家的这种不合理行为,而只要经销商不检举,一切就都OK。
戈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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