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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后车身还能贴广告吗?(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 08: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数据调查:

  南海登记在案车身广告不过百家

  来自佛山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止佛山民用汽车保有量57.63万辆,其中私人汽车47.46万辆。在佛山禅桂一带车流量比较集中,路上除了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经常能看到不少私家车身披各式各样的广告“上阵”。与如此庞大的私家车群体形成强大反差的却是,身披广告“持证”上路的私家车却只占九牛一毛。

  昨日记者从禅城区工商局获悉,目前该区内办理了正规车身广告许可登记的仅有70家,广告内容多集中在通信类、电器类、地产类、建筑装饰材料和食品饮料等行业。来自南海区工商局的消息显示,该区登记在案的车身广告也不超过百家。

  记者还发现,目前对车身广告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在审批程序上有时耗时较长。“私家车的车身广告‘流动性’很强,有的一个月甚至十几天就更换,可能审批手续还没有办完就换上新的,”业内人士透露了目前少有私家车主办证的另一重要原因。

  由于涉及机动车车主的切身利益,新规一出台,就引起广泛讨论。记者随机调查了部分车主和车商。

  在新规合理与否,该如何落实,以及私家车等是否可以发布广告、由谁监管等方面,不少人持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人还建议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

  观点调查

  焦点一:车身广告该由谁来管?

  南庄某陶瓷公司工作的车主郑小姐认为,在佛山街头常常可以看到,一些车体喷涂或张贴广告字样的车辆,“尤其是在后视窗也张贴上广告的车辆,很可能影响后窗视野存在行车安全隐患。”新规明确了影响安全驾驶的车身广告将受到交管部门的警告或者罚款,有利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但禅城区城南车主刘先生持有不同意见:“机动车发布车身广告是商业行为,应该由《广告法》来规范,由相关市场管理部门来统一管理。”《机动车登记规定》可以具体要求车主不得在车辆某些部位张贴广告、标志,但不应由交管部门以行政处罚的方式来监管。

  焦点二:新规是否有“实操性”?

  采访中,大多数佛山消费者都表达了担心,新规定只说“影响安全驾驶”的车身广告将受罚,有些笼统,什么是“影响安全驾驶”,在什么情况下“影响安全驾驶”都不好界定。

  而顺德区车主吴先生则提出,对于机动车车身广告,很多地方法规早有细致的规定。新规可以借鉴各地的做法,比如上海市规定,私家车只允许在车窗玻璃以外的车身两侧位置上设置广告,这些做法效都值得借鉴推广。

  专家解读

  律师说法:

  无法辨识是否“违规”尽早咨询

  “机动车属于车主个人的私有财产,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是车主拥有机动车所有权的基本权利之一。”担任了佛山多家车商法律顾问的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律师房长波表示,为此黏贴标志或喷涂广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算影响安全驾驶,新规需要细化。

  房长波认为,“影响安全驾驶”实际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影响自己安全驾驶,二是影响别人安全驾驶。影响自己安全驾驶主要因素为遮挡视线,影响别人安全的因素主要是车体标志过分新颖,使他人无法专注驾驶。如何界定,不能单以执法人员的判断为准,应该进行标准化的界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处罚,新规实施后,建议车主遇到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规定,应当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咨询。”

  业内建言:

  留意私家车广告地域限制

  “优雅的车身广告是一道靓丽的城市风景线!”从事了8年广告设计工作的李先生认为,当油价不断上涨,车主负担的保养、车船税、交强险等附加费用也不菲;而行驶在大街小巷的汽车是非常好的移动广告载体,不给予充分的利用是一种浪费。他也指出,当然车身广告应该掌握个“度”,不可为了新奇喷涂或者黏贴一些有碍观瞻或者影响行车安全的内容。

  佛山市广告协会秘书长关晓华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表示,协会对于私家车广告业务不鼓励也不反对,只要广告公司或者车主获得有关部门的认证许可、不影响广告市场正常秩序便可。但关晓华提醒车主,私家车广告张贴属于户外广告的一种,受地域限制,车主在张贴广告之前要详细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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