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08年5月10日,在《经济观察报》上报道了《北汽合资丹东黄海 大手笔造客车平台》的文章。
一、传闻简述
2008年5月10日,在《经济观察报》上报道了《北汽合资丹东黄海 大手笔造客车平台》的文章,文章中提到“两位董事长经过洽谈,已经初步定下了合资方向。主要内容是,北汽控股以其客车方面的优质资产与黄海客车合资成立一间大型的客车公司,其中北汽控股持有51%的股份,成为控股方,黄海客车持有49%的股份。”
二、澄清声明
1、4月16日,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双方董事长等人员举行会晤,主要就汽车零部件合作问题进行商谈,同时对包括未来整车合作等其他方面的合作也进行了探讨,并同意双方各自组成工作组就有关合作问题做进一步探讨,但目前双方未达成和签署任何意向或协议。上述传闻中"合资成立一间大型的客车公司,其中北汽控股持有51%的股份,成为控股方,黄海客车持有49%的股份成立大客车公司事宜签订协议"并不属实。
若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之间的合作达到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