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阳)奥迪司机洪树文酒后驾车狂飙,与路人发生口角,后殴打对方致人死亡。昨天,洪树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一中院受审。
31岁的洪树文案发前是一家公司的司机。据检方指控,2007年11月4日晚11点,在石景山区漂淼情娱乐中心附近,洪树文酒后驾驶奥迪车时,因行车速度过快与横穿马路的束某、易某发生口角。随后,洪树文下车殴打二人,束某后因伤死亡,易某受轻伤。
昨天庭审时,洪树文一直强调称,责任不在自己。他称,是束某、易某先骂人挑衅,他才出手打人的。检察官追问他,“当时喝没喝酒?”洪树文不以为然地说:“这件事儿与喝酒有关系吗?”而当时和洪树文一同乘车外出的两位证人出具证言称,洪树文当时的确喝了酒。一路上,他把车开得飞快,一边超车一边不停地骂路上的其他司机。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