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7时55分,在南京城南的雨花西路高架桥沿线,一辆100路双层公交车突然起火,导致整个车辆在15分钟内化为灰烬。据目击者介绍,火势从发动机开始蔓延,烧到公交车1/3处汽车发动机开始发生轻微连续爆炸,爆炸最凶猛时,爆炸产生的碎片直冲到3楼高。(《扬子晚报》4月10日)
就在不久前的3月26日,在南京新街口,也发生过一起运营中的公交车突然自燃的事故,尽管因为疏散及时,两起事故均未发生人员伤亡,但是短短十来天时间,连续发生的两起公交车“猝死”事件,无疑还是给公共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
或许有人会说,正所谓“人无完人”,车也同理,公交车本就长期超负荷运行,再加上近期气温的回升,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公交车发生自燃事故。不过,当下的气温还远远不如夏季那般酷热逼人,假如公交车连现在的温度都无法承受,而要如此频繁的发生公交车自燃事故的话,那么到了夏季岂不是更让人不敢设想了?事实上,运行中的公交车自燃尽管属于突发事件,但却绝非无法预防,在自燃事故发生之前,其实早有相关的蛛丝马迹可循。假如公交车的定期保养能够得到保证,假如每日出车之前的例行检查确实到位的话,这些事故本该能预防于未然才对。而现实中,公交车带病运行却恰恰是个普遍现象,中途熄火事故的发生概率更是远高于自燃,至于尾气严重超标的“黑尾巴”公交,也同样是久治而不愈。不难看出,之所以会屡屡公交“猝死”事件,公交公司对于运营车辆疏于管理,以及车辆“带病运行”习以为常几成惯例,无疑正是关键所在。
当然,公交公司完全可能以所谓经济原因作为车辆不得不带病运行的挡箭牌,但是,这是另一个话题,事关公共利益的公共事业,当然不能动辄以钱为借口而降低服务质量,甚至置公众于危险境地。
综上所述,两起公交车自燃事故,市民的生命财产固然是侥幸逃生了。但令人不敢设想的是,假若下次的公交车自燃事件来得再突发一些,一旦车上的乘客来不及疏散,万一周边过路的市民来不及躲闪的话,其后果恐怕将不只是“车毁”,“人亡”的惨剧恐怕终难避免。公交安全系万家,但愿,有关公交运营安全性的整改不要非等到惨剧发生之后。(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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