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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 明年将全面推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 08:24   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上海4月9日专电(记者 陆文军)继北京率先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后,上海也计划于2009年底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新标准实施后,上海将与欧盟目前的排放标准实现接轨。

  9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全在“2008上海民生访谈”上透露了这一信息。

  张全透露,上海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的事项有望在今年第三季度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预计到明年底,上海能够实施这一更加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新标准实施前,上海有关部门将及时对社会公告。

  张全说,实施新标准的关键在于国Ⅳ标准油品的供应,以清洁能源服务于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上海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后,这种高标准的油品也将实行长三角联动。

  有统计显示,从国Ⅰ、国Ⅱ、国Ⅲ到国Ⅳ,每加严一次标准,单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将削减约50%。

  张全说,目前上海正在摸索建立一整套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措施,今年起将率先在出租车行业、公交行业以及国有运输企业进行试点,经验成熟后,再向社会车辆推广。

(编辑:孙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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