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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养路费规定不够科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11:10   北京日报 字号:

  今年如果欠缴养路费,将直接影响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信用等级和融资服务,很多车主都急着赶在规定的岁末年初这一个月内缴费。但除了各个行政区的养路费征缴点外,仍局限于农业银行一家,而农业银行的网点又相对较少,在缴费高峰不出现人满为患的场面才怪呢。

  有人说,银行排长队主要是车主扎堆儿缴费造成的。说这话的人是不懂法,只要车主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来缴费的,就没有任何不对。

  造成扎堆儿,是法律法规在缴费时间和方式上规定不够科学不够人性化的问题。北京车辆已达300万辆以上,缴纳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是一项上百万公民共同参与的行政活动,很考验执政水平。

  首先,政府要有一个和谐行政或者说人性化行政的心态。主动上银行缴费的车主,都是配合政府行政的守法公民,可恰恰是这些守法者,在为他们的守法行为承担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问问身边有车的朋友,为缴纳税费而在缴费点等候一两个小时的不在少数。上百万人的一两个小时,用北京市平均工资算算,折合多少人民币?俗话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如果不解决缴纳税费方便快捷的问题,相关行政机关也会感到收税收费越来越不方便,良性互动没有形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就会越来越别扭。而和谐的行政关系是彼此理解和彼此方便的关系,也可以称之为“人性化执法”。

  方法问题明摆着的有两点,缴费网点太少是第一点,对于主动缴费的车主缺乏鼓励措施、只强调罚款是第二点。牵扯上百万人缴费的这么大一笔业务,只交给一个银行运作是为什么?这里面有没有一个垄断的问题?起码说,这样的收费业务交给几个银行运作,谁的收费服务好,车主就去谁家缴费,不出两年,银行的官气就会被打磨。至于第二点,与百姓吃穿住行四大民生问题相关的行政行为虽然琐碎,但没有一件可以掉以轻心,是最考验执政水平的。怎样鼓励守法的大多数和打击违法的极少数,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比如,把一年的养路费全交了,和只交3个月的,价格都一样,显然是很粗放的管理。

  有的物业公司为了尽快地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规定在某一时间之前交费的业主可以获得10公斤大米的礼物,结果合同期限内交费率大幅提高。有舍才有得,芝麻和西瓜的关系就不用再多说了吧。

  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行政,和谐行政离不开民众的理解、配合和参与。只有与民方便,才会赢得民众的理解、配合和参与。

  (姜庶伟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他的专栏为本刊特约)

(编辑: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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