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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终于开始抓远光灯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02:04   海峡都市报 字号:

  N本报记者 刘洋

  1月4日,泉州市区开展了一次“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专项统一行动。本报对这一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后,在车友中引起了热烈讨论,而论调也都是围绕“大快人心”四个字来进行。因为大部分的车友都受过乱开远光灯的气。暴闪族,终于得到应有的制裁。

  在被处罚的车主当中,有一些是习惯不好,有一些是根本没意识到远光灯的使用有这么多的规定,当然还有一些人是为了耍酷,专门改装车子的远光灯。而这些都给别人的驾驶造成影响,间接的也给自己带来危险。本报就曾经报道过,有轿车因为迎面远光灯刺眼撞进民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的案例。

  但是在采访车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面对远光灯的使用,很多车主多是表现出一种无奈,谁都知道这是一个问题,但却苦于没有办法解决。

  “谁没被闪过,谁没闪过人!”车友吴先生的一句话概述了乱开远光灯的基本情况。的确如此,因为很多驾驶者最初是对于远光灯的使用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再加上路上有很多人并不是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经过多次不良的“经验”之后,难免出现一些错误的概念,或者以暴制暴,遇到开远光灯的就会跟其“对闪”。不知不觉的,自己也成了“暴闪”一族。

  遇到“暴闪”族

  你怎么办?

  网友Idy:虽然我也知道以暴制暴的方法不对,但面对迎面而来的强光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在几次变换远近光提醒对方无效后,只能是跟着他对闪远光,弄得大家都很难受,不然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汽车周刊》:我们不鼓励车友用这种方式来进行抗议,还是希望大家能够从自身做起,按规定使用灯光。

  陈先生:对我来说,最讨厌的不是迎面而来的远光灯,而是有一些人想要超车的时候也是乱闪远光,更离谱的是,有的人大白天也要开远光。我只能放慢车速,避免危险,也表示一下抗议。

  《汽车周刊》:超车要使用转向灯,后面的远光灯确实对前面的车子伤害更大,建议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先调整车内后视镜减少炫目的程度。

  张小姐:我一般也是在变换灯光无效后,就放慢车速,向对方车子开过去,提醒他对驾驶造成了威胁。

  《汽车周刊》:张小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您这样做,虽然是因为对方错误在先,可是也会给您的驾驶带来危险。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变道责任对您是不利的。

  刘先生:抓得好!早就应该抓了。我一直觉得市区禁止远光灯远比禁鸣喇叭要来得更为实际。远光灯所带来的伤害比噪声污染更加直接,很多人在市区里面鸣喇叭是为了提醒行人,但乱闪远光灯则多是出于恶意,而且更加危险。抓远光灯更加容易,鸣一声喇叭,没有什么证据,远光灯开着多明显。

  《汽车周刊》:噪声污染和灯光污染都是不对的,在市区禁鸣喇叭主要靠自觉,而远光则是应该禁止。

  李先生:据我观察,习惯开远光的车子很多是日本车,特别是丰田系列,大家也可以观察一下看看是不是。我分析几个原因吧,一个是日本车卖得比较多,另外一个可能是这些车的近光灯不够亮,所以车主习惯用远光灯补足,并不是有意要闪别人。

  《汽车周刊》:远光灯的合理使用主要是驾驶习惯,与汽车的产地没有必然关系,主要在于驾车人自身的素质。无论是欧美系车子还是日系车,都要车主有意识文明驾驶才对。

  林先生:最讨厌的是有些人改装了氙气大灯一直闪别人,照得大家都看不到,他自己也看不清楚。

  《汽车周刊》:汽车灯光改装超过6000K实际上实用性已经不高,下雨的时候,更是看不到。如果再来闪别人的话,真的是损人不利己,建议车主不要轻易改装氙气大灯。

  远光灯使用的四不准

  夜间行车到底该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交警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远光灯的使用有“四不准”规定。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至于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编辑: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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