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国税局获悉,随着西藏汽车保有量迅速攀升,为减少能源消耗以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破坏,西藏近日首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征车船税。
近年来,西藏汽车消费量迅速攀升。截至2006年12月底,西藏民用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4.39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35.2%。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到去年12月初,拉萨市登记注册的私家车数量已经逼近5万辆。
据介绍,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时,考虑到西藏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经济税源匮乏的现实状况,包括车船使用税在内的10多个税种被排除在西藏税制的总体框架之外。
为保障部分群体的利益,西藏将对农牧民生产经营用车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等七类免征车船税。其中,城市公交车船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车船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车船税,且农村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并且对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业务的车辆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减半征收车船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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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