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以“提保额、降保费”为主题的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今天将在京举行。
据了解,今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作为听证申请人一方将详细陈述和解读交强险首年的盈亏账,参加交强险2006年基础费率厘定及本次费率调整费率测算的精算师事务所,也将作为陈述团成员
一起接受听证代表的质询。
此前不久,保监会宣布了交强险集中调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适当下调基础费率的“双向调整”政策。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保监会对本次费率调整提出了3个原则:一是尽最大努力减轻车主负担;二是对责任限额、费率水平“双调整”;三是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解释,提出“双调整”主要是考虑到交强险从第二年度起保单取得成本因素影响降低,承保面逐年扩大,经营费用率逐年下降,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等因素。此外,保监会也考虑到了将来法律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譬如财产无责赔付取消等。“如果剔除财产损失责任,交强险的赔付成本能降低25%。”郭左践告诉记者。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孟生旺教授认为,与一般商品先有成本后有价格不同,保险产品是定价在先、成本发生在后,现在讨论交强险费率是否合理有些为时尚早,因为仅有一个年度的经营数据。按责任保险精算经验看,交强险具有赔案处理周期长、赔款分布前低后高的特点。他建议,大约3个业务年度后(2009年7月)才能对当前费率的合理性作出较准确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