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杨) 一个碰瓷团伙本想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害人,没想到假戏成真,反将同伙害死。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这起少见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顺义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贺某伙同韩某、暴某、曹某于去年3月15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顺沙路与天北路的交叉口处预谋,欲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
当天上午11时许,贺某与韩某、曹某3人确定了行驶至此处的一辆货车为作案目标。曹某与贺某分别驾驶一辆夏利追赶。在超越货车后,两辆夏利开始减速行驶。行驶在最前面、由曹某驾驶的夏利故意制动,没想到这次制动使夏利横向停在了公路上。贺某驾驶的另一辆夏利随后也紧急制动并向左打轮。紧随其后的货车躲闪不及,先后与两辆夏利严重相撞。造成曹某当场死亡,3辆车损坏。案发后,贺某、韩某、暴某先后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贺某、韩某、暴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且造成1人死亡、3车损坏的严重后果,均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