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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否认发布“涂改车牌拘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09:03   新京报 字号:

    截至昨晚,该部门未就“今后是否对涉牌司机采取拘留措施”做出回应

  本报讯 (记者王姝)昨日,京城有媒体报道了“涂改车牌,司机至少拘五天”的消息。昨日下午,北京市交管局、北京市公安局均向本报记者表示,并未发布该消息。“今后是否对涉牌司机采取拘留惩罚措施?”对于这一询问,截至昨晚,北京市交管局未做出回应。

  交管局、公安局均表示未发布该消息

  该报道中称,昨日从交管部门获悉,涂改机动车号牌属于“伪造、变造号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应对驾驶人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针对该报道,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昨日该局各个部门均未发布该消息。截至目前,北京对于涂改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均依据《道交法》,处以扣分、罚款处罚,从未有司机因涂改车牌被拘留重罚。

  至于交管部门是否将采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惩处交通违法行为,该负责人未做回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执行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同样表示,该局未发布过任何与交通违法有关的消息。

  国内仅广州对涂改号牌采取拘留手段

  自探头等摄录设备普及后,涂改号牌是司机逃避非现场处罚的主要手段。此前,北京市交管局每次大规模执法检查,在各繁华路口一个小时之内都可拦下10多辆涉牌车。今后如果采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条款处罚涉牌司机,一段时间内,北京将有大量司机被拘。

  “《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执行快两年了,如果立法时有这个意愿,早就开始执行了,不会等到现在。”北京市交管局一名基层交警说。

  目前,国内只有广州市对涂改号牌等违法行为采取了拘留惩戒手段,其他城市均与北京相同,以扣分、罚款为主。

  ■ 观点碰撞

  涉牌是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均未提及“涂改车牌”字眼。其52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号牌是否属于国家机关的证件、证明文件?伪造、变造号牌是否适用于该条款?对此各界人士有不同的观点。

  交警 单从字面理解可以拘留

  昨日,一名北京交警表示,机动车号牌的性质应属于“国家机关的证明文件”。单从字面理解,伪造、变造号牌可被处以拘留,“如果真这样,对于涉牌违法的打击力度就大了,更能发挥法律的震慑效果。”

  律师 交通违法不适用治安法规

  北京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博今认为,包括涉牌在内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只能是《道交法》及其实施细则。如果涉牌违法引发了治安纠纷,才可以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条款加以处罚,“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这属于适用法条错误。”

  司机 拘留5天量刑太重

  不少司机听到“拘留5天”的说法都表示量刑过重。从事法务工作、驾龄3年的唐女士称,量刑标准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道交法》只就醉酒等几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制定了拘留手段,“如涉牌拘留,就表明其后果等同于醉驾,但这两种行为的后果是有差距的。”

 

(编辑: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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