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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11日开征明年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07:42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 (记者郭鲲)明起,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规模稽查行动。车辆因欠缴公路养路费被扣超3个月(包括3个月),将被公开拍卖。此外,从下月11日开始,本市开始征缴明年车辆公路养路费。

  下月11日开征明年养路费

  昨天,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网络上燃油税取代养路费的传言,养路费征稽处副处长李公科表示,明年本市仍将征稽公路养路费,征稽工作将从今年12月11日正式启动。

  记者注意到,今年养路费征缴工作比去年推后了10天,李公科解释说,此举主要为了分流缴费车主,由于根据新的《北京市公路养路费缴费办法》(今年8月施行),12月10日之前缴纳养路费不征收滞纳金,很多车主可能会在在此之前集中缴纳2007年所欠的养路费,所以,养路费征缴工作比去年推后了10天。

  滞纳金禁超所欠养路费

  从明天起,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规模稽查行动。李公科表示,北京将对欠费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考虑到车主的缴纳能力,本市于近日对滞纳金作出了上限规定,滞纳金最多不能超过养路费的欠费总额。其中,欠3到6个月的处以所欠养路费30%的处罚,6个月到1年的处以40%处罚,1年到1年半的处以50%处罚,1年半到2年的处以80%处罚,2年以上的处以100%处罚。

  欠费车仨月不取可拍卖

  李公科表示,如果上路车辆被发现有欠缴公路养路费超过6个月、车主伪造公路养路费票证和收据以偷逃养路费等情形的,稽查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违法车辆暂扣;车主补足养路费后,凭养路费征稽部门开出的提车单即可取回车辆。对于被扣车辆超过3个月的,征稽部门将按照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车辆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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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电子设备上岗“逮”欠费车

  一大货欠费五年多十几秒内被查 将补缴27万元

  本报讯(记者郭鲲)昨天,23部便携式新型PDA电子稽查设备首次上岗稽查养路费欠缴,一辆大货车在十几秒内被查出拖欠养路费64个月。

  当天下午,路政稽查人员在花园路首次持一部掌上“PDA电子稽查设备”上岗。新型稽查设备看上去很不起眼,手掌大小的黑色机身外观与手机差不多大,但全市所有车辆信息都已录入在数据库里,只要输入车号,十几秒就能通过无线接入数据库,收发被查车辆信息。不到半小时,稽查人员便在这里发现了一辆蓝色奥拓车欠费17个月,经计算,车主需要交纳数千元罚款并补缴所欠养路费。而傍晚在怀柔桥梓镇,路政稽查人员又用该设备发现了一辆大货车欠费64个月。据初步估算,这量大货车共需支付欠缴养路费、罚款以及滞纳金约27万元。上述两辆车均已被查扣。

(编辑: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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