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鹏 实习生吕彦妮)前天,陈先生为自家的面包车缴纳今年的车船使用税时,却被税务所工作人员告知,之前已有人缴了钱,但所缴钱款与他车型应缴钱款数目不符。陈先生认为有人误缴,希望尽快找到这名粗心的车主。
去年4月,陈先生买了一辆松花江民意面包车。今年10月15日,他托朋友帮忙缴纳2007年的车船使用税,却先后在邮局、银行等网点得到相同答复:联网显示错误,无法缴款。
前天,陈先生到西城区地税局第一税务所询问此事,结果发现已经有人在10月12日给他的车缴了480元钱的车船使用税,而陈先生的车排气量在1.0以下,应缴税款为300元。“480元是排气量1.0以上的机动车应缴税款数,应是粗心车主交错了钱”。
当天,陈先生在税务所缴纳了300元税款,并收到完税证,上面有缴款车主的姓名、车辆的类型、车牌号和缴款数额。工作人员告知他,给他误缴了税款的人手里也应该有一张这样的完税证,上面的车牌号和陈先生的一样。
“我要找到这个粗心的车主,他把钱缴到我的车名下,自己却不知道。”陈先生说,缴错钱的车主需和他联系,用他的相关证件才能取回缴错的税款。
据了解,为了避免错缴税款,到税务局办理车船税的车主都要出示上一年的完税证和行驶证,而在银行网点办理,也需填报车主姓名、车牌号等,不容易出现错缴税款的情况。
昨天,西城区地税局工作人员称,北京有一些汽车俱乐部会为会员统一缴纳车船税,在这种团体缴纳时可能会出现疏漏。
经查,误缴到陈先生名下的这480元税款的完税证号是(2005)1624316,是在崇文区地税局缴纳的。根据市地税局的规定,2007年的车船税征收工作截至今年12月31日,拖延不缴的,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累计滞纳金。陈先生希望能尽快找到这位粗心车主,避免这位车主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