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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交管解答“快速处理”热点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09:56   北京汽车报 字号:

  自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以来,交通拥堵比2006年同期下降了近60%。近日北京保监局局长助理刘跃林和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肖伟明做客保监会网站,就“快速处理办法”的内容及车主们关心的不按规定挪车如何处罚、快速处理协议书填写、外地车辆如何快速处理、预防利用“快处”骗保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无责方不挪车

  造成拥堵同样挨罚

  按照办法规定,适用“快处”的事故,只要车辆能够移动的,当事人都应迅速挪车,如不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交警将开出200元的罚单。需要注意的是,车辆能够开走和能够推走的都叫做“能够移动”。肖伟明表示,“快处办法”实施的第一个月,交管部门主要对不挪车的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了处罚。而现在,事故无责方如果不挪车、造成拥堵,也会被处罚。“例如你被追尾了,完全没责任,但不挪车的话也要挨罚。这种处罚不是对事故责任进行处罚,而是对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行为进行处罚。”

  没带快处协议

  手写清楚也获认可

  对于办法实施超过三个月了,但仍有部分车主没有随车携带快速处理协议书。肖伟明表示,如果没带协议书,可以打电话报警索要协议书,也可以直接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由工作人员提供协议书。遇到时间紧急的情况,可用白纸现场书写协议书。把时间、地点、姓名、双方联系方式、车号、应该负什么责任等基本情况都填写清楚,在理赔时仍然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如果连白纸也没用,可直接开车到负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现场填写。

  外地车投保交强险

  也可快速处理

  刘跃林表示,外地牌照的车,在北京投保了交强险,同样可以适用快速理赔。肖伟明也表示,不管是外地牌照、使馆车辆的牌照,还是部队的牌照,只要是在北京市的道路范围内,机动车之间车辆能够移动的,都应该在快速处理范围内。据介绍,目前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保险理赔手续已经大大简化,同等责任情况到就近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就可以查勘定损,而过去理赔需要的保单复印件和体检证明等多种材料也已经简化到必要的8种,包括身份证明(其中个人需要提供驾驶证、身份证,单位的车则要组织机构代码)、车辆行驶证、协议书、事故车辆保单、索赔申请书、事故车辆损失照片、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和修理明细清单。

  保监交管已签订

  打击骗保备忘录

  据刘跃林介绍,保监局和交管局已经签订了打击骗保备忘录,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保险公司一旦发现可疑车辆,就会将车号报给交管局,交管部门将进行道路录像追踪;对于保险公司也无法判清楚的可疑事故,交管局将派痕迹鉴定专家帮助鉴定。

  另外,北京保险业已经把全部的理赔信息集中到行业协会的信息平台,只要输入理赔车辆车号,就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故、在哪理赔、什么时间理赔,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同时,北京保监局跟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已经成功破获了一批骗保案件,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在涉案的定性问题上,碰瓷、骗保案也由侵财犯罪转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加大了打击力度。作者:段常钊

(编辑:孙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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