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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违章可以异地罚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 15:21  北京晚报

  新华社杭州讯浙江省财政厅联合省公安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省内交通违法罚没收入实行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异地罚缴相结合的办法。

  据浙江省财政厅介绍,新作出的非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被处罚人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罚,也可到机动车号牌核发地接受处罚,实行异地罚缴。交通违法罚没收入由银行代收,实行全省统一收缴、统一清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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