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9月21日电(记者 董智永)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自9月26日起,石家庄市的车主在为机动车办理牌照时,可以自编自选一个数字(或数字与字母)组合,作为自己爱车的牌照号码。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管局局长苗社祥等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河北省开展机动车自编自选号牌试点工作,石家庄市被定为全省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工作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两个月的准备,石家庄市的此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9月26日起将正式实施。
车主自编自选牌照这一政策实施后,车牌外形、颜色与现行牌照没有变化。车牌仍以公安部现行的“九二式”机动车号牌为标准,以石家庄市“冀A”号段为基础,对号牌后5个号位,在可选择的号牌资源范围内,由车主自主编排。
目前,只有初次申请注册登记和转入的小型汽车才能采用自编自选号牌办法。出租车、外籍汽车(黑牌)、大型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型上牌时,暂不采用新办法,仍采取全省统一的“六选一”管理模式。
这一新政策将选号权赋予广大车主,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是交管部门推出的一项重要的便民措施。同时,这一新政策还可以从制度上进一步堵塞违规漏洞,使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更加透明,有效防范“关系号”“人情号”问题的产生,消除因车号问题对公安机关产生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