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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纳“召回门”告别秀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 09:50  中国经济时报

  -实习生 杜悦英

  自9月1日起,江西昌河铃木汽车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铃”)对11716台利亚纳轿车的召回开始实施。来自国家质检总局方面的资料显示,这次昌铃召回利亚纳,是今年以来规模第二大的汽车召回事件。

  有备无患

  来自昌铃方面的消息称,此次实施召回的是2005年10月27日至2007年6月9日期间生产的利亚纳CH7160、CH7160B、CH7161、CH7161B等四种手动档车型。

  据了解,由于设计原因,利亚纳手动变速器操纵钢索销钉卡子与换档支座之间间隙过小(换档杆处在一档位置时,最小间隙在3mm以下),卡子与换档支座之间容易产生干涉。如果长期使用较大的力操作换档操纵杆,可能会造成卡子疲劳断裂,换档钢索从换挡杆连接处脱落,造成驾驶员无法切换档位、控制车速的后果。

  昌铃质量保证部相关人士表示,今年6月份,日本本土生产的手动档利亚纳分别在日本、新加坡等地相继遭到由于换档钢索卡子断裂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市场投诉,日本铃木公司遂于7月11日向日本国土交通省提交了主动召回申请。迄今为止,昌铃生产的利亚纳在国内市场并无这一缺陷报告,也没有用户投诉。但是由于昌铃利亚纳与日本利亚纳设计相同,且日本铃木已决定实施召回,昌铃于是做出同样选择。

  据了解,昌铃对此次召回已做好充分准备,免费为消费者更换的改良设计卡子已全部铺货到各4S店,完成更换时间为20分钟。昌铃方面表示,召回将持续至11月30日,根据情况,时间还可推后。

  “这说明昌铃还是很负责任的,车子出了问题马上召回,没有因为国内没发生过相关事件就遮掩,是对我们车主负责。”一位消费者表示。

  是否“作秀”?

  资料显示,2006年2-5月份,在不到3个月时间里,15家企业发布汽车召回公告。其中在临近“3.15”的20天内,国内宣布召回的企业已经达到7家,召回汽车30667辆。颇为集中的汽车召回事件发生,汽车界“召回即作秀”的说法甚嚣尘上,惹得业内外纷纷热议。这次的“国外投诉,国内召回”,昌铃彰显了对自家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也引来“以小零件博眼球”的质疑。据了解,昌铃这次免费为顾客更换的卡子价值约20元。

  “借召回炒一炒,我们都司空见惯了,宣传手段而已。”一位汽车经销商向记者分析说。而另一位曾经代理过昌铃利亚纳的经销商则表示,利亚纳是一款性价比非常高的车,“在10万元左右这一价格档次的车里,配备原装进口发动机和变速器的非常少,但利亚纳做到了。”

  该人士介绍说,利亚纳虽然有上述质量价格优势,但是由于厂家宣传力度小,品牌效应欠缺,因此自2005年12月上市以来销售始终未见亮色。全国乘用车联席会日前的统计数据显示,利亚纳自3月以来销量逐月下跌。记者也从利亚纳4S店了解到,近日利亚纳的价格已全线下调1万元左右,并且还可当面再议。因此昌铃这次在“金九银十”的汽车销售旺季到来前夕高调宣布召回,先下一城,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产品质量,一方面增加了产品的知名度,或可赢来销售上的翻身胜仗。

  也有观点对昌铃是借机“作秀”并不认可。业内人士贾新光分析说,“作秀”无非能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关注度,根本目的还是拉动销量。但是“现在的消费者也在不断走向成熟。”贾新光说,“‘作秀’这种游戏不会总是玩,消费者早就看得明明白白了,关键是质量。”所以如今企业也不会像前两年那样为了“博眼球”而大张旗鼓地搞召回事件,没换来销量,反而赔上声誉。

  一位消费者则表示,他注意到,有些新闻在报道利亚纳召回的原因时,只大概说是“手动变速器出了问题”,夸大事实,直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要说作秀,不是做反了吗?”这位消费者表示。此外,召回秀已是屡遭诟病,若逆潮而动,势必风险太大;更何况如今的车市在10万元左右的价格区间竞争充分,如果冒险为秀而秀,带来的只能是消费者淡漠的眼光和对品牌持久的伤害。

  不论作秀与否,不论厂家的动因是否在此,发布召回公告确实可以引来消费者更多的关注。虽然昌铃方面明确表示此次召回将不会影响利亚纳的后续销售,但宣传的客观效果已然达到,在群雄并起的车市,未来能得几分胜算,最终还要靠质量与品牌利器。

  完善监管

  据了解,2006年,我国共发布40起汽车召回公告;今年截至8月份,也已发布12起。与此同时,消费者关于汽车质量的投诉频繁。日前发布的《2007年二季度中国汽车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质量投诉分析报告》显示,2007年二季度用户对汽车质量的投诉在总投诉量中占比63.4%,比上一季度呈上升趋势,令人堪忧。

  汽车作为由成百上千个零部件组成的复杂机体,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有潜在隐患也不足为奇,召回则可以亡羊补牢,未雨绸缪,改进其机动性能和配置,从而使汽车的质量更加完善。车企对产品负责,对消费者尊重,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体现了自身的实力和信誉。记者调查了解到,汽车召回不但不会对车企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影响有任何负面效应,甚至还会另外赋予负责、关爱等积极内涵;消费者也并不认为发生召回是质量低劣的象征,影响对品牌的认知度与忠信度。但是由于有效监管的缺失,汽车召回常常偏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常态。

  记者在中国汽车召回网上看到,有些车企的“特别服务月”活动通告也与召回信息夹杂在一起,让人感觉无比暧昧。明明知道自己的产品出了问题,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使用,为什么不直接召回?

  有些车企面对用户的问题投诉岿然不动,不是推诿就是拖延,直到民怨沸腾,纸包不住火了才勉强宣布召回,给消费者带来精神与经济双重损失。

  “召回一般都是因为小问题。”贾新光说。但是,现在汽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不是厂家没发现车子存在的重大隐患,只是大问题通常涉及重要零部件的更换与结构的改动等,如果宣布召回,成本不菲,车企当然能避则避。车出了问题,责任在哪方?消费者在故障原因的认定上身单力薄,缺乏有公信力的机构来认定有效的依据,投诉了也未必能解决;更有消费者是怕麻烦、能忍则忍的态度,多吃了哑巴亏。在与车企的博弈中,消费者往往成为弱势群体。

  车企对召回不能正确认识,把召回看作免费广告或者规避对象,这只能增加哗众取宠、没有担当的负面公众效应,失去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流失的是长久的市场份额。

  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需要完善监管制度来保证汽车产品的质量,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给消费者透明、持久的质量信息。售前的质量监测、售后的召回维修,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充分认可度的质量监管体系,在最大限度上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据了解,美国自1966年就开始对有缺陷的汽车进行召回,日本从1969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并都将相关条款列入法律条文,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相较于这些汽车业发展成熟的国家,我国的汽车召回始于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迄今不足三年,对企业的监督的确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不论从监管内容还是监管力度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继续填补。相关制度该如何进一步健全与有效执行,不可能一蹴而就,前方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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