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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示范合同将全国推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10:05  新闻晨报

  《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在全国推广,上海已先期推行上海版示范合同。昨天,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如果卖车人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买车人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不过一些汽车经销商表示,如果买卖双方不提出,公司可能不会使用新合同。

  示范合同厘定双方责权利

  示范文本规定,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上海版示范合同已在推行

  “如果卖的时候没有查出来,即使后来发现了,买主也很难去向卖家追究责任。”昨天,上海二手车行业一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上海二手车市场上已有统一规格的二手车转让协议。但经纪人一般不愿使用,仍常常自己拟订协议,对车价、牌照、发动机号等一些常规问题进行约定,规避了比较敏感的问题,比如谁要为车辆交付前、没有告知的问题承担责任等。一些二手车经纪人向记者表示,即使全国推出示范合同,如果买主没有强制要求,也绝对不会要求买卖双方按这个合同办事。主要原因就是怕麻烦,签订示范合同后,买主可以追究卖方不诚信的责任,那么一些二手车买卖的纠纷就会产生,经纪人也可能牵涉其中。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指出,目前二手车行业存在诚信问题突出、交易行为不规范、评估随意性大、售后服务无法跟上等问题。这些问题常常造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降低了消费者购买二手车的信心,二手车市场的发展也受到相应影响。示范文本的推行将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交易良好秩序的形成。

  部分车商存在观望情绪

  上海二手车市场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上海从去年3月15日起就已经全面推广由上海市工商局推出的《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上海版的示范合同的特点就是提出了一些追偿的条款,包括如果卖车人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买车人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还有二手车经纪公司在追偿过程中的责任等。

  据悉,上海8个二手车交易市场已经将《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作为二手车交易中的必备材料之一,各个市场都在交易过程中严格审核合同使用情况。“但是也不排除一些不通过市场交易的二手车买卖不使用这个示范文本,毕竟示范文本是推荐性质的。”上海二手车市场负责人表示,在示范合同执行过程中,上海已经出现了一些经纪公司代替卖主向买方赔偿的案例。

  晨报记者林劲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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