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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汽车为什么频频失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09:34  第一财经日报

  近日出差乘某航空公司的航班,刚一落座,险些与成龙大哥来了个“碰头彩”。

  定睛一看,成龙先生是在给某汽车企业的两个车型做广告,只见成先生笑盈盈地说:“某某(车型名称),我喜欢!”“某某(另一车型名称),我喜欢!”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汽车企业常常希望借助名人效应,以名人为产品作代言,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活动的效果大都不佳。那么,在汽车市场上,名人效应为什么失灵呢?

  首先,汽车产品一定要贴近市场,适合国情,满足消费者需求。否则,仅仅依靠明星效应,难以达到效果。

  其实,成龙大哥代言国产汽车已经不是头一遭。大约三年前,某合资企业的一款客货两相宜的小型汽车,也是请成龙大哥出面,并上演了一场近乎极速追击的片断。该广告本身受到很多车迷的关注,但是,这部汽车的市场效果平平。一款在德国备受追捧的小车,现在只能够“按订单生产”。

  其实,在市场层面上,消费者也承认这是一款好车,问题主要出在价格上。买这样一款车,几乎可以买三四辆空间相近的微型车。后来,这款客货车虽然降价,仍没有打破滞销的僵局。

  后来了解到,厂家营销人员也意识到这款车推广之艰难,在无奈与情急之下,选择了以巨星代言的形式,最终仍未能力挽狂澜。

  其次,汽车产品要有足够的竞争力,在同级别、同类型车当中具有较强的卖点,请明星帮忙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正如前面提到请成龙做广告的企业,在另外一款MPV产品面市时,请中国女排作代言,成为轰动一时的所谓“体育营销”的代表性案例。但是,由于该产品没有足够的比较优势,无论是在动力性,还是在空间上。一段时间过去,市场销售并不尽如人意。

  长此以往,有的企业就给人以“车不够,明星凑”的印象。也许,企业在做广告时,只想到“让明星喜欢”,但是,根本不知道消费者喜不喜欢。令人遗憾的事实是:大明星“喜欢”的一款中高级轿车,今年每个月的销量高则千余辆,低就只有二三百辆,今年1~7月累计不足5000辆,还不及同类车型领跑者的一个零头。真的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第三,请明星代言,既要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也要考虑到明星的局限性,避免给品牌带来负面效应。

  十几年前,在摩托车消费热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当时电影或电视剧的影响,也因为这一消费群体的特点,明星的引导作用比较明显。因此,很多摩托车厂家不惜重金邀请当红港台明星代言,收到较好的效果。

  但是,在汽车产品上,消费者需求多样化,层次也在逐步提高,人们已经越来越不满足于与别人趋同。这就给厂家带来较大的难度。

  在高档车市场上,有的企业就曾非常明确地表示,任何个人都代表不了品牌的全部内涵,也就解释了他们为什么不请明星或其他社会精英代言。

  当然,有的企业也采取积极的变通方法,在某些具有轰动效应的人物或群体购车时,进行宣传,起到较好的“定位”作用,也是一种“借明星之光,照亮自己产品”的策略吧。

  张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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