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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标准征求意见 校车儿童座椅要装安全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07:28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 (记者周逸梅)昨天上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上公示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小学生座椅及固定件的技术要求》两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标准中规定每个小学生座位都要安装安全带,而且加座不能当作小学生座位使用。

  该标准是由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起草,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25日。如有反馈意见可致电023-86305433或发电子邮件到hff8345@yahoo.com.cn

  外观标准:

  标准首先对校车的标识提出要求:校车应有统一的颜色(建议为黄色),在校车前后围和左右侧围应标识“校车”字样。字样颜色为黑色,字体高度不少于210毫米。在校车前后端,应分别安装2个黄色和2个红色的停车示意灯。所有校车都必须配有停车信号臂。

  内部标准:

  校车应至少安装一个监护人座位,车内应无站立人员。此外,校车内应装有医药箱等临时施救装置及行驶记录仪。

  为保证安全,标准规定校车的车窗应下面半截固定,上面半截可以上下(左右)滑动打开。校车至少应有两个乘客门,或者一个乘客门和一个安全门。

  小学生乘员座椅应为前向座椅,附加座椅(指易于折叠的单人座椅)不得作为儿童座椅。每个儿童座椅必须安装安全带,而且应安装驾驶员或者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能够集中打开的控制装置。

(编辑: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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