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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处"满月今起不挪车罚钱 七种"未撤离"不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10:54   北京娱乐信报 字号:

  信报讯(记者闫峥)昨天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整一月的日子,而交管部门规定的办法实施缓冲期也到期了。记者了解到,一个月来,通过快速处理解决轻微事故的司机已达一半左右,处理事故所需时间也明显缩短。

  带协议书司机比例仍不高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现在,随着司机了解“快处”的比例越来越高,很多时候已经无须交警在现场详细讲解具体办法。但是,随车携带《快速处理协议书》的司机比例仍然不高,经常要在报警之后,由交警赶到现场送交《协议书》。

  据介绍,一个月来,确实曾出现过双方填写《协议书》后,事故全责方屡次不接电话,人为制造定损、修车、理赔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但比例很低。“但是,类似的麻烦此前也曾出现,并不是‘快处’带来的新问题。”

  罚款缓冲期昨天正式过期

  快处办法准备最初实施时,交管部门考虑到办法中规定的“未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将罚款200元”,很多司机适应不了。为此决定,《办法》实施的第一个月为缓冲期,让司机和一线交警都能有时间熟悉相关规定。

  而昨天正好是“缓冲期”过期的第一天,交管部门曾明确表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挪车而不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司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只处理未主动挪车的一方

  按照快处办法的规定,如果在发生事故后,双方都不挪车造成了拥堵,双方都将被罚。

  但是,很多司机在路上遇到事故,可能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撞了车,一方要挪车,而另一方坚决不挪车。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遇到这种情况并造成交通堵塞,交警到场后,对于已经挪了车的,交警不再处罚,而对不挪车一方,会按照“未撤离现场处罚”,如果该当事人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则一并处罚。

  “轻微伤”难界定可叫交警

  据介绍,由于普通市民并不具备判断法律意义上“轻微伤”的能力,因此如果出现有人受伤,当事人要求等待警察到场,也属于合理要求。“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虽不处罚,司机也应该尽快挪车。”交管部门表示,如果发生了事故之后,当事人已经将车挪开,但由于地点所限,还是影响了交通,交警到场后,一般也不会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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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种“未撤离”不会挨罚

  根据交管部门具体实施办法,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交警将不会对未自行撤离现场的司机进行处罚:

  (一)人员受伤(包括轻微伤或者伤情不明)的;

  (二)一方车物损失2000元以上,当事双方对事故成因有争议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五)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六)车辆单方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七)一方逃逸的。

(编辑: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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