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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处”半数司机认可 “不自行挪车”者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14:21   北京晚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安然)截至今天,《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已经实施整一个月。记者上午从一些基层交通队获悉,一个月来,通过快速处理解决轻微事故的司机已达一半左右,处理事故所需时间也明显缩短。

  扯皮赖账比例很低

  记者上午从东城、宣武、朝阳等一些基层交警处获悉,目前,司机了解“快处”的比例越来越高,很多时候已经无须交警在现场详细讲解具体办法。但是,随车携带《快速处理协议书》的司机比例仍然不高,经常要在报警之后,由交警赶到现场送交《协议书》。

  据民警介绍,一个月来,确实曾出现过双方填写《协议书》后,事故全责方屡次不接电话,人为制造定损、修车、理赔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但比例很低。交警表示,类似的麻烦此前也曾出现,并不是“快处”带来的新问题。

  到今天“适应期”已过

  《快处办法》准备正式实施时,关于“未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将罚款200元”的规定引起了不少司机的不解。交管部门因此做出决定,第一个月为适应期,让司机和一线交警都能有时间熟悉相关规定。截至今天,“适应期”已过,根据此前做出的计划,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挪车而不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司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造成拥堵

  谁不挪就罚谁

  记者了解到,如果双方都不挪车造成了拥堵,双方都将被罚。但司机在路上很可能遇到一种情况:撞了车,一方要挪车,而另一方坚决不挪车。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遇到这种情况并造成交通堵塞,交警到场后,对于已经挪了车的,交警不再处罚,而对不挪车一方,会按照“未撤离现场处罚”,如果该当事人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则一并处罚。

  7种“未撤离”不会挨罚

  根据交管部门具体实施办法,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交警将不会对未自行撤离现场的司机进行处罚:

  (一)人员受伤(包括轻微伤或者伤情不明)的;

  (二)一方车物损失2000元以上,当事双方对事故成因有争议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五)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六)车辆单方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七)一方逃逸的。

  据介绍,由于普通市民并不具备判断法律意义上“轻微伤”的能力,因此如果出现有人受伤,当事人要求等待警察到场,也属于合理要求。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虽不处罚,司机也应该尽快挪车。如果发生了事故之后,当事人已经将车挪开,但由于地点所限,还是影响了交通,交警到场后,一般也不会再进行处罚。 

(编辑: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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