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部分车主向时报提出困惑:“是否仍继续按机动车号牌尾数对应的月份办理年检”。针对这一问题,记者昨日到市车辆管理部门采访获悉,车管所已取消了按机动车号牌尾数对应月份办理年检的做法。如今,机动车年检一律按《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签注的有效时间满前依法办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广东省的机动车办理年审业务是按照机动车号牌尾数对应的月份办理(其中1、2字尾的在每年11月、12月办理)。因此,每年年审业务都集中在10个月办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实施后,取消了这一做法,机动车审验周期统一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为标准计算。为方便群众,还允许群众提前一个月办理,如《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中签署为“检验合格至2007年7月有效 粤A”,机动车所有人应在2007年6月1日至7月31日前申请年检。(何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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