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新办法7月实行专题 >正文

北京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即将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 08:16   上海证券报 字号:

  随着7月1日的临近,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即将实施。

  公安交管局有关领导昨日在参加天平方舟万里行公益活动时表示,为了推动构建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北京将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即7月1日后,凡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为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

  记者当日从北京保监局了解到,为了有效解决保险公司之间因为定损标准不一产生的纠纷,保险监管部门专门推出了“保险公司快速理赔出现纠纷定损专家委员会”,通过对纠纷案件的评估分析,就查勘定损公司的定损结果是否客观合理出具评估结果及解决意见。

  北京保监局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有了明确的裁定意见,双方公司均要执行专家委员会出具的评估结果及解决意见。

  据悉,该委员会的主任是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方萍,其余15名成员分别来自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天平汽车保险、中银保险、华泰财产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阳光财产保险等车险部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

  随着时间的临近,不仅保险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推动,保险公司也开始做前期热身活动。

  公安交管局有关领导表示,事故高发的原因很多,但9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是“人”的原因造成的,驾驶员驾驶技术的良莠不齐及交通违章行为,是发生道路交通的重要诱因。

  ⊙本报记者 卢晓平

(编辑:桑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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