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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 08:11   经济日报 字号: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了解到:据各地公安机关反映,近年来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多发,严重损害了汽车租赁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安全,影响了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警方提示有关单位及个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据介绍,其犯罪手法及特点包括:

  ————犯罪手法多样化。不法分子从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将车辆转让、抵押,所得赃款用于还债或挥霍。除利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证件作担保骗租外,还有使用他人财产证明抵押骗租、伪造单位证件骗租、以个人真实身份骗租、自己成立租赁公司诈骗加盟车辆等骗术。

  ————系列案件多发。犯罪分子通常利用汽车租赁公司之间信息交流不畅的漏洞,同时对多家租赁公司行骗。

  ————向有计划、有组织犯罪发展。犯罪分子作案前进行预谋,选择作案时间、对象和销赃地点,制定周密作案计划。

  ————涉众型案件增多。一些汽车租赁公司采取从社会招募私家车的方法进行营运,一旦车辆被骗,往往殃及公众利益;另外,有的犯罪分子采用自己成立租赁公司吸引社会车辆加盟,再将加盟车辆抵押转卖的方法诈骗。

  ————犯罪分子重复作案现象严重。犯罪分子多是欠债无业人员,为偿还高额赌债等债务,陷入了“租车———抵押骗钱———挥霍———再租车”的怪圈,拆东墙补西墙,屡屡作案。

  针对此,警方提示汽车租赁公司在经营中加强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租赁程序。

  2、加强事前信用考察。签订租车合同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作全面的调查并进行详细登记。

  3、设立有效担保。在签订租车合同时,租赁公司可以要求承租人特别是外地承租人提供保证人、保证金、财产抵押等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4、加强对租赁车辆的跟踪管理。

  5、可通过建立行业协会、行业网站等平台,及时掌握犯罪信息。行业协会可定期发出预警,公布近期作案的犯罪分子及其作案手段,提醒各租赁公司加强防范。

  (郑克文)

(编辑:sunru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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