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新征税额有所增加
今年2月,财政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核定载客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年税额在360元至660元之间;排量1升以下的微型客车年税额在60元至480元之间。
昨日公布的送审稿规定载客汽车的新税额分别为,大型客车每辆600元,中型客车每辆540元,小型客车每辆480元,微型客车每辆360元。税额基本是财政部规定税额的中间值偏高,而之前,北京普通小汽车的标准是每辆每年200元,调整之后的车船税增加一倍多。
根据送审稿的规定,登记为公交客运的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暂免征收车船税。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电动自行车和普通自行车均免征车船使用税。
今年车船税将按新办法征收
昨日,北京地税局地方税处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车船税实施办法(送审稿)经市政府通过后,地税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预计在今年9、10月份。
由于此前北京市地税局表示,北京市尚未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因此,2007年北京市车船使用税暂缓征收。送审稿规定,2007纳税年度起,车船税依照新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