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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交强险首年价格可能有偏差 今年不宜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7:3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7日专电(毛晓梅 郭永刚)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17日为社会公众举办的交强险专题讲座上,国内非寿险精算权威、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孟生旺表示,当前的交强险费率可能存在偏差,但其偏差到底是多少,还需要时间和数据检验。

  孟生旺说,与一般商品先有成本后有价格不同,交强险是定价

  在先、成本发生在后,需要预测,数据信息越充足,预测的结果会越准确。但我国去年是第一次实施交强险,厘定费率时只能依据商业三责险和几家大公司的经验数据,交强险第一年定价依据的数据不充分,因此出现偏差是不可避免的。

  “在数据信息充足的情况下,国内外保险产品定价可靠性水平能达到95%就已经不错了,这还有约5%的误差。”他说。

  孟生旺认为,现在讨论交强险费率是否合理有些为时尚早,更不能今年调整交强险费率,因为仅有一个年度的经营数据,并不能说明整个行业的盈亏情况。

  他建议,大约3个业务年度后(2009年7月)才能对当前费率的合理性作出比较准确评价,这是交强险费率调整的理想经验数据。若想提前对交强险费率进行整体性调整,最好在2008年7月以后进行,那时的经验数据会相对可靠。

  眼下,关于交强险价格的一个争议是,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不够透明。孟生旺也建议增加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的透明度,建立由保监会、保险公司、消费者参加的听证制度,公开影响交强险费率水平的关键信息,包括精算假设、总体保费水平、风险分类、安全激励措施等。

  他举例说,美国马萨诸塞州在厘定机动车强制险费率的过程中,与车险相关的保险公司利润、安全奖励计划、风险区域划分、保险成本变化等都需要经过一系列听证。该州实施机动车强制险情况与我国现状类似。

  孟生旺介绍,马萨诸塞州听证参与者包括保险公司代表、监管机构和消费者代表。公司代表提出最初的费率建议,保险监督官决定最后费率。如果有任何一方对保险监督官决定的价格不满,可到法院起诉。“过去10多年,有些保险公司认为保险监督官定的价格过低,曾有过几次胜诉,最后消费者补交了保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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