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车商售卖问题车到底该谁来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7: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打热线,本报邀你来讨论

  电话:028-81885114(可发短信)QQ1群:31789115

  QQ2群:33602383

  邮箱:hx86969150@163.com信寄:成都市红星路二段70号华西都市报汽车事业部《爱车114栏目》邮编:610012

  昨日,四川宜宾的龙先生向本报打来新闻热线称,他在成都一家知名汽车经销商宜宾分公司购买了一辆品牌轿车,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车子就出现了渗露机油、刹车油,助力油等问题并更换了车子涡轮增压棒。

  对此,经销商一改买车时的口头承诺(只要车子大的部件出了问题可以直接来换新车),只愿意对问题车进行维修,不愿意换车。据说这是厂商的规定,让龙先生自己与厂家联系。他说,自己曾将该车拿到搞维修的汽车修理厂作过鉴定,被认为是一辆不合格的车。既然如此,经销商为什么要将这样的车卖给他呢?自己是在经销商那里买的车为什么要去找厂商,这样的问题究竟该谁负责?

  其实,像龙先生这样的事例现在并不少见。今年以来,本报汽车热线就接到许多类似这样的投诉。这不免让人想到一个问题,销售商向消费者销售新车时应该遵守哪些必要的卖车程序,当汽车出了问题后,作为经销商应该担负什么责任,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此,记者采访了销售商、消费者和专家,三方均各有说法。

  车商说法:

  应该找厂家处理

  据该车商市场部刘经理讲,由于龙先生所买的轿车属于老品牌,加之销售的汽车是厂方经过质量检测后才出厂的,应该没有问题,所以很放心就直接卖给了龙先生。如果出现一些小问题,我们会无条件进行维修,只有到实在无法维修时才会给予更换。我们销售的汽车是厂家生产的,出现了这样的大问题应该去找厂家处理。我们只有义务帮助你向厂家反映情况,只能表示同情。如果龙先生要坚持换车,只有自己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车子性能及问题进行检测,如果认定该车某部件的确存在出厂时的非常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才可以据此向厂商提出换车要求或索赔。

  消费者观点:

  经销商在推卸责任

  消费者认为,经销商明显在逃避和推卸责任,人家又不是在厂家那里买的车,为什么要去直接找厂家?现在消费者买到了问题车就是应该直接要求销售商给予合理处理。销售商把问题推向制造商是不正确的。因为,消费者是与销售商直接买卖售买关系,所以消费者没有必要越过直接对象去与第三方进行维权。销售商必须直接为消费者负责。如果新车出现了重大问题,销售商应该同意消费者的请求,给予更换新车,而不是采取避重就轻的作法,予以维修,直到无法维修时才给予更换。更重要的是经销商卖车还应该遵循一套科学严格的程序。销售商在出售商品车之前,应该派技术人员对商品车进行全面检查,直到各项指标合格后才应该与消费者成交。如果自己没有履行程序,就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专家主张:

  问题车商家应无条件更换

  对此,四川省消委咨询投诉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键要看有无书面协议,像龙先生这样的事,尽管当时销售人员有过承诺,但只是口头上的,因此很难取证。消费者只能就整车质量问题到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其前提条件要找一个权威部门作质量鉴定。目前最好是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车子性能及问题进行诊断,如果认定该车某部件的确存在出厂时的非常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可以据此对车商提出换车要求或索赔,否则就只能更换部件和维修而不能换车。至于鉴定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经销商与龙先生协商确定风险关系,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经销商维修和更换,如果检测出该车属于出厂时的问题,经销商应该无条件为龙先生换车。

  公说公理,婆说婆理。不知你对这个问题有何看法,请致电本报“爱车114”热线028-86969150、81885114参与讨论。

  见习记者张佳雨吴旭辉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