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车内空气污染所引发的诉讼案件时有发生,由于国家尚未制订控制标准和采取污染治理措施,有关部门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均感到缺乏依据而非常棘手。
自2004年开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启动了国家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制订工作。2007年3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印发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国家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
为确定检测控制指标限值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标准工作组于2004 年2 月-5 月对国内外20 余种车型、共计100 余辆在用车进行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样品的采集,对车辆测试环境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场、背景等关键影响因素以及受检车辆的技术要求、采样装置、采样方式和程序条件进行了大量试验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了标准样品和实际样品实验室间比对实验,使用国内最新研制的气体标准样品管,确定了《测量方法》的采样环境条件和程序条件,以及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测定方法,并对确定的方法进行了验证实验,确认采样方法和测定方法是合理的、可行的, 加快《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出台。
该标准的出台将促使汽车生产企业主动学习欧美日企业的企业道德约束标准,自愿地减低车内VOC浓度,从设计上充分考虑可替代材料的使用和回收。在零部件采购过程中,将充分考虑降低/消除内饰件中重金属以及PBDE阻燃剂物质的使用, 促进零部件供应商的技术改进。
该标准的实施,将为解决我国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提高汽车制造技术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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