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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财报8月1日前上报 自查不彻底将停新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07:33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 (记者张春健)质疑交强险存暴利的声音至今余音未绝。6月11日晚,保监会发布通知,保险公司须于8月1日前报送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如自查不彻底,保监会将责令其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

  6月11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称,各保险公司须执行交强险“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要求,对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交强险业务进行核算,并于8月1日前上报财务报告。

  该通知还称,保险公司如存在交强险共同费用比例过高,未根据公司向保监会备案的《费用分摊实施办法》进行共同费用分摊等问题,自查不彻底或自查后仍然存在问题,保监会将责令其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

  近期,因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指出交强险存在400亿暴利问题引起公众质疑。

  5月21日,保监会召开媒体座谈会,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回应:交强险400亿元暴利数据不科学,9月前保监会将公布一年的交强险运营数据,以全面释解公众的质疑。业内分析,保监会发这个通知也是因此背景。

   

(编辑: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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