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姝 张太凌)北京市交管局车务负责人昨日表示,北京将按照公安部要求,推出终身车牌等业务。
公安部近日下发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将于2007年7月1日起陆续实施。
其中包括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牌号码。
据了解,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中,要求7月1日后实施的达10项,其中两项“机动车号牌由2选1变为5选1”、“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北京两年前已实施。2005年,北京各车管分所统一采用“拍号机”,车主敲击键盘,显示屏立即弹出5个号码,供车主选择。此前,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都已设立值日警官。
公安部交管局一负责人还表示,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牌办证,规定还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车辆牌证,群众购买机动车后可以直接办理注册、转移登记。车辆管理所派民警定期巡查审核,监督指导,并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对于发现违规办牌办证的,将停止其办牌办证业务。
(编辑:孙磊)